长环绿建(表)〔2020〕04号
关于长春市深恒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长春市深恒机械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长春市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长春市深恒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春市深恒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选址位于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跃进村拐脖店屯,总占地面积51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本项目年产汽车注塑件130万件,泡沫箱20t/a。
三、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行期间,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生活废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锅炉废水排入防渗储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
(二)冬季办公室采暖和生产用热由1台1t/h生物质颗粒炉提供,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气经25m高烟囱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泡、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经15m高1#和2#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注塑废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要求生产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避免噪声污染,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生活垃圾、废包装物、除尘器收集粉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注塑废料粉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发泡边角料外售;锅炉除尘器灰尘、灰渣用于农肥;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按危废标准设置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SO2)0.26吨/年、氮氧化物0.31吨/年。
五、项目竣工达产后,你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保验收。
六、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遵守合法经营承诺的行为和现象,由企业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请绿园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监管。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