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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19014】吉林省洪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项目

发布时间:2019-05-29 09:3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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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19529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6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吉林省洪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项目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岳家村西驿马站屯

吉林省洪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单线年产3m2轻质隔墙板生产线1条;轻质隔墙板生产厂房1200m2;产品晾晒区及堆放区200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运输动力起尘,输送、计量、投料及搅拌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及水泥料仓粉尘。其中汽车运输动力起尘属无组织排放。

a水泥料仓粉尘

本项目水泥料仓粉尘产生量经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风量8000m3/h),经1座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水泥料仓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b输送、计量、投料及搅拌粉尘

本项目输送、计量、投料及搅拌粉尘由搅拌机顶部风机抽送至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5%,风量5000m3/h),经1座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因此,本项目输送、计量、投料及搅拌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c破碎、筛分粉尘

本项目破碎、筛分粉尘量在破碎机顶部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5%)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风量5000m3/h),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均沉降在封闭车间内,由移动式吸尘器收集后作为固废处理,返回破碎筛分工序利用。本项目破碎、筛分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2)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噪声源有成型机、搅拌机、切割机、挤压机、筛分机等设备,噪声值在70~85dB(A),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工艺设计中择优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经叠加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及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及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收集返回破碎筛分工序,回收利用,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移动式吸尘器收集后返回破碎筛分工序利用,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收集至固废收集箱及垃圾箱内,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各项固废物最终处置措施及暂存方式均合理,加强环境管理,可有效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