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3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19年6月4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6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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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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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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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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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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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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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绿地开发建设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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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长白公路2公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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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绿地开发建设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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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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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租用长春市农科院现有厂房,项目主要对长春市绿化车辆进行维修,年维系车辆50辆,主要工艺是对车辆进行零部件维修、换胎、更换机油等,本项目不包括喷漆和洗车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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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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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项目焊接烟尘产生量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项目焊接烟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噪声
项目噪声源经采取消声减振、建筑物隔声措施,再通过距离衰减,厂界处预测结果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串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汇入伊通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物主要为废旧零部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废旧零部件统一收集后外卖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存放密闭铁桶中,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含油抹布可混入生活垃圾中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地处置/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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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