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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19024】长春市德康豆制品有限公司项目

发布时间:2019-07-12 16:0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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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19712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6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长春市德康豆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0t豆制品建设项目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三间村腰三间屯

长春市德康豆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7000t豆制品,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工作,总占地面积230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①锅炉烟气

本项目新建12t/h燃生物质锅炉,配备布袋除尘器,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有效,烟气通过烟囱高度为30m,出口内径为2.5m的烟囱排入大气中,能够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②恶臭气体

本项目恶臭气体污染源为污水处理站,本项目污水处理装置为独立、密闭结构设计,该部分废气通过引风至排气筒集中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引风排放系统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效率80%计),经上述处理后恶臭气体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③食堂油烟

本项目厂区内设有食堂,有2个灶眼,属于小型饮食单位,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去除效率按60%计,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饮食业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的污染影响很小。

2)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为设备噪声,其产噪源强在60~90dB(A)之间,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应采取有效的减噪措施,经叠加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废水

 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并对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用于处理生产豆制品产生的废水,废水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合心镇污水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新开河。生物质锅炉排污水为清净下水,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磨浆分离时产生的豆渣,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灰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脱水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及职工生活垃圾。豆渣集中存放在专用料桶内,当日由附近农户运走用作饲料;生物质锅炉企业设置封闭渣仓进行贮存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脱水污泥、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企业按要求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餐厨垃圾交由能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