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本项目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胶水幕废水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新增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废水排入园区管网。
(2)废气
①锅炉烟气 冬季供暖由1台1t/h 燃气锅炉、3 台 1.5t/h 燃气锅炉保障,烟气共同经1根15m高3#排气筒排放,可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②注塑废气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③涂胶废气 涂胶废气通过集气罩+水喷淋+活性炭吸附+UV光氧处理后,由15m高2#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④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可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外售;危险废物:废胶(粘接剂)、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 UV 光氧灯管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餐厨垃圾、废油脂由能签订餐厨垃圾协议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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