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23日-10月24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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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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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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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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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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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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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长勤伟铭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伟加油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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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北至西四环路、东至现状、西至现状、南至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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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长勤伟铭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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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众信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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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长春市绿园区,北至西四环路、东至现状、西至现状、南至现状,新建两层站房1座、罩棚一个,并配套建设其他辅助及附属设施;站区设置2座30m3柴油SF双层储罐、2座30m3汽油SF双层储罐、加油岛5座、2台四枪双油品、3台双枪双油品卡机联接潜油泵型加油机;年销售汽油6387.5t/a,柴油4562.5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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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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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油罐清洗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2)废气
本项目冬季生活供暖为电取暖;要求罐区做防渗处理,定期对储罐区进行检查并设置液位仪;加油站卸、加油会产生油气,要求加油站设置卸、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可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油气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要求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避免噪声污染,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含油沾染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罐油泥由资质单位收集转运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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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