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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排入园区管网。
(2)废气
①浇铸干化废气经2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根15m高1#、2#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②食堂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高于屋顶3#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
③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焊材(焊丝轴盘等)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废环氧树脂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脱模剂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由能签订餐厨垃圾协议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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