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民二庭一次性成功调解了一批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化解了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减轻了涉诉企业的诉讼负担,实现了多方共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系列案件的原告均为某经贸公司的员工,自入职以来,被告从未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立案后,各办案人仔细阅读了卷宗,并对各个案件之间的差异进行了比对。随后,办案人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沟通中,被告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表示:“该支付的补偿金我们一定会给,但是目前我们确实压力很大”。
考虑到此系列案涉及劳动者人数较多,且关系到其切身利益,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可能会导致被告企业面临更大的经营困境,从而影响原告主张权利。“这起案件标的不大,双方争议较小,但涉及到企业发展和多位劳动者的权益,不能让矛盾扩大,调解才是最优解”,几位法官达成共识,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立即组织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秉持着双方互利共赢的原则,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各自难处。一方面,耐心倾听劳动者们的诉求和苦衷,并向其说明被告企业当前面临的经营困境,争取他们的理解;另一方面,向被告企业阐明侵犯劳动者权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以及对企业声誉造成的负面影响,劝导被告公司体谅劳动者们赚钱养家的艰辛与不易。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原告主动放弃了部分诉求,被告企业承诺将按照调解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足额支付赔偿金。至此,该批劳动争议纠纷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