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绿府办发〔2020〕17号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长春市推行工作落实“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机制化”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13:52来源:绿园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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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区政府相关各部门,有关双管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落实<长春市推行工作落实“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机制化”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4月30日

  

  落实《长春市推行工作落实“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机制化”暂行办法》实施意见

 

  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推行工作落实“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机制化”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府办函[2020]13号)要求,2020年4月20日起在全市推行工作落实“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机制化”。为加强政府行政效能建设,切实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效能,区政府决定在全区推行工作落实“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机制化”。

一、实施范围

  区政府各部门(含区属事业单位及部门管辖事业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内容

  (一)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

  (二)区委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专题会议议定的涉及政府部门执行落实的重要工作和事项;

  (三)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议定的重要工作和事项;

  (四)《区委五届九次全会重点任务分解表》《<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2020年重点工作包保任务清单》、绿园区2020年六项重点工作所列事项;

  (五)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交办的重要工作和事项;

  (六)其他重要工作和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图表化”。对本办法实施范围所列工作和事项,结合实际形成时序图,明确目的、列出时间、制定措施,同时围绕目标任务、组织领导、方法路径、化解风险等具体事项,制定各类相关图表予以执行。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文件时,要结合我区实际,将其转化为可操作、可执行的“施工图”,照图操作、依图推进、按图督办。

  (二)台账“清单化”。建立工作台账,制定任务、责任、问题、整改等清单。在明确目标、标准、措施、时限基础上,形成清晰可操作的责任链条和工作闭环。工作台账要明确领导责任、主要责任、直接责任,把责任落到具体实施的科室、岗位和人员,确保执行通畅、检查到位、便于考评,实行动态销号管理。

  (三)操作“手册化”。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文件精神、政策要点,相关法律法规和注意事项以及各类图表清单,进行梳理汇总,根据工作实际,以便捷适用为出发点,制定不同类别工作手册,并充分发挥手册“工具书”的作用,在工作中做到随用随取、随取随查,指导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保持“机制化”。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专班抓、跨部门工作协同抓的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加强政府行政效能建设,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效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抓好工作落实,对本部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专班攻坚,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涉及几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主动沟通,建立协作会商机制,发挥统筹作用。

  区政府各部门(含区属事业单位及部门管辖事业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敢于创新、灵活应用“图、表、单、册”指导工作开展。

四、督查考评

  为推动工作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将于6月和12月对我区进行督导考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亲抓落实,大力推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定期督导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确保全区推行工作落实“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机制化”真正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