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绿府发〔2022〕6号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7 16:54来源:绿园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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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长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为实施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拟征收林园街道杨家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林园街道杨家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面积约为12.7375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为东起军需大学,西至回族公墓;南起新竹路,北至高铁。(具体界限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此范围内严禁抢栽、抢种农作物、花卉和苗木等,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设施。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