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柴家地块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6-06 10:38来源:绿园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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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绿发改审批字〔2023〕23号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柴家地块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绿合字(2023)31号) 及有关材料收悉。评估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解决万龙中车银河城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及小区居民出行问题、提高合心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合心镇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项目建设是必要的。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当,基本合理,建成后社会效益较显著,建设是可行的。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柴家地块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柴家地块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4-220106-04-01-129090)。
  二、项目法人单位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综合服务中心。
  三、 建设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新立村柴家屯。
  四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共包含两条道路,金鹏路(长白公路-四季路)、福泉街(长白公路-四季路)。项目用地面积17157.69平方米,铺装面积2102 3.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和照明工程。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19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569.0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土地成本返还资金,由柴家棚改土地整理成本中列支。
  七、相关要求
  (一)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 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 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
  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 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综合服务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6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