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园区城西镇红民村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8-06 11:13来源:绿园区发改局
【字体: 打印
长绿发改审批字〔2023〕29号

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绿园区城西镇红民村乡村建设项目初步 设计批复的请示》(绿城府发〔2023〕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关于报送《绿园区城西镇红民村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东煤评字〔2023〕056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黑龙江中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绿园区城西镇红民村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绿园区城西镇红民村乡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220106-04-01-78873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对红民村主街路两侧人居环境改造、红民池塘整治、红 民水库整治、双龙南北沟护坡改造、乡俗文化体验活动广场、老村委会外墙保温改造、村部广场改造等进行统一改造,具体内容及规模如下:
  (1)主街路两侧人居环境改造:大门改造29户、新建1250米围墙、新建村口大门2个、太阳能路灯69盏。
  (2)红民池塘整治:硬化铺装1349平方米、新建人行桥1座、铁艺围栏503米、路灯13盏。
  (3)红民水库整治:水库房屋外立面及屋面改造741平方米、 新建公共厕所77.38平方米、硬化铺装5092平方米、新建健身器材13组、新建及改造围墙1549米、党建宣传栏1个、既有台阶维修803平方米、既有平台栈桥拱桥维修1项、新建木平台1008平方米、新建景观电气工程1项、新建污水外网工程1项、新建室外给水外网工程1项、新建采暖外网工程1项。
  (4)双龙南北沟护坡改造:对河道岸线6.7千米整体进行改造, 具体内容包含新建北沟河道护坡改造3.2千米,新建村民健身步道 22729平方米,新建人行木平台1281平方米,新建盖板明涵6个,新建车行桥2座,新建人行桥2座,新建太阳能路灯93盏以及党建宣传长廊等配套工程。
  (5)乡俗文化体验活动广场:占地面积61587平方米,建设内 容包含道路硬化24083.36平方米、红民大舞台1座、护坡5304平方 米、儿童活动区4处、圆弧墙3处、木平台576平方米、长椅1处、花池座椅5处、铁艺围栏1127米、挡土墙326.02米、围墙317.46米、标识牌20个、成品座椅84个、党建宣传栏1处、党建宣传长廊1处、入口大门2处、雨污水外网1项、电气外网1项、室外给水及消火栓工程1项、室外采暖工程1项、新建公厕3座272.14平方米、室外消防水池1座163.81平方米,以及电线落地1项、综合外网公共基础配套及成品设施工程。
  (6)老村委会外墙保温改造:对其外立面外墙保温改造、屋面改造、门窗更换共1257.6平方米。
  (7)村部广场改造:广场路面进行沥青罩面1366平方米,党建宣传长廊1个。
  三、 建设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红民村。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工期为15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652.93万元,通过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解决,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
  六、相关要求
  (一)长春市绿园城西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技术标准等实施,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件》(国务院令第17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 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6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