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园区4个村屯供水管理站供水接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7-15 13:57来源: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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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绿发改审批字[2024]9号

长春市绿园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绿园区4个村屯供水管理站供水接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长绿农发字[2024] 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评估认为,该项目建设后,对提高项目村屯供水能力,改善供水基础设施条件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项目建设是必要的。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当,基本合理,建成后社会效益较显著,建设是可行的。经研究,原则同意绿园区4个村屯供水管理站供水接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绿园区4个村屯供水管理站供水接引工程(项目代码:2405-220106-04-01-541350)。
  二、项目建设单位
  长春市绿园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大营子村,跃进村,合心镇新立村东三间屯、哈拉哈屯。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供水接引管线2.92千米,其中DN400供水管线2.23千米,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DN200供水管线0.69千米;供水管理站内远传流量计安装共计4块;拆除及恢复沥青路面2736平方米,拆除及恢复水泥路面1050平方米,拆除及恢复绿化面积420平方米。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2024年7月-2026年6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419.6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区级财政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长春市绿园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 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长春市绿园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春市绿园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长春市绿园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5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