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绿发改审批字[2024]1号
长春市绿园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绿园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七期)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审查的请示》(长绿政数字[202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长春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绿园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七期)初步设计审查意见》(长咨审字[2024]1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且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绿园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七期)(项目代码:2308-220106-04-01-12502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规划建设软硬件设备4910台(套)。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前端视频监控系统、原有视频图像平台更新、视频平台实战应用和网络安全系统等。规模覆盖整个绿园区。
(1)前端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建设1506台摄像机(其中504台星光全彩网络枪机、997台人脸识别摄像机、2台高空鹰眼球机、3台AR全景设备)及其配套工程建设(立杆、引电、网络等),共计建设软硬件设备3756 台(套)。
(2)原有视频图像平台更新:对绿园区分局及下属13个派出所的原有老旧视频图像平台进行更新替代,以满足视频实战应用对平台的性能和架构需求,共计建设软硬件设备962台(套)。平台功能包括:视频图像基础平台、电子地图、视频实战基础平台、视频云存储系统、视频资源管理调度系统、视频点位治理系统、在线警务仪表盘系统、视频运维系统以及平台网关。
(3)视频平台实战应用:建设车辆、人脸、视频结构化应用1套、AR实景指挥系统1套,共计建设软硬件设备91台(套)。
(4)网络安全系统安装调试:建设网络安全设备包括:防火墙2台、IPS2台、日志审计系统1套、数据库审计1运维审计1台、漏洞扫描系统套、准入控系统1套、上网行为管理系统1台.防病毒1套、态势感知1套、集中管理平台1套,共计建设软硬件设备15台(套)。
(5)指挥中心设备安装:在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8楼指挥中心新增部分用户终端及指挥中心操作岛共计建设软硬件设备86台(套)。
三、建设地点
位于长春市绿园区内。
四、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16个月,即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684.97万元,资金由区财政负责拨付。
六、相关要求
(一)长春市绿园区公共信息管理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长春市绿园区公共信息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极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春市绿园区公共信息管理服务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长春市绿园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2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