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人民政府对北康酿造项目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地上房屋实施征收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7 11:05来源:绿园收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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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征收人王海龙、王为庆: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对北康酿造项目国有土地范围内(东至铁路,南至湖西花园,西至输油器公司,北至景阳大路)的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向被征收人王海龙、王为庆送达《测绘成果报告》及《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分户估价报告》,请于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到长春市绿园区富民大街1888号(长春西部新城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2楼224室)领取。如逾期未领取,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征收人对测绘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测绘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长春健圆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评估结果十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附件1:分户估价报告

  附件2:测绘成果报告

 

  长春西部新城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