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园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护蔷薇’春风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10:56来源: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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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绿府办发〔2023〕12号
 
绿园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护蔷薇’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帮助绿园区广大个体工商户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振市场信心,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绿园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护蔷薇’春风行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3年5月6日

  (主动公开)

  绿园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护蔷薇’春风行动”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护蔷薇’春风行动”工作部署,为帮助绿园区广大个体工商户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振市场信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长春市“六城联动”“十大工程”“四个服务”部署要求,抓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落地落实,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各项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行管主责、分类施策。对口市政府“‘护蔷薇’春风行动”中涉及的市直各行业管理部门的区级各部门(以下简称对“对口区级各部门”)要深入分析本行业领域个体工商户发展分布、经营现状及市场供需形势,聚焦个体工商户的突出问题和现实需求,广泛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在承接、研究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务实管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更具“含金量”的本级纾困政策和措施,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确保政策措施能够真正惠及个体工商户。
  二是坚持稳定当前、强化预期。在政策制定上既立足当下,又放眼长远,对有成长潜力和持续发展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在解决当前困难的同时,研究制定兼具阶段性鼓励和长远性扶持效果的政策措施,提升政策的预期吸引力,引导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强化统筹调度,全面加强部门间、地区间的协调联动。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发挥条线作用,沟通上级,指导下级,积极争取上级对口部门政策和资金支持,广泛发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参与,形成多方协同、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安排
  绿园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护蔷薇’春风行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3月底前)。按照市级工作安排部署,借鉴市级《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明确目标,细化要求,制定绿园区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落实,确保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二)遍访问需阶段(4月底前)。对口区级各部门要结合全区“万人驻(助)万企”以及市场主体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分行业、分系统对个体工商户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深入了解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需求,为即将搭建的全市服务经营主体发展工作综合性平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专业化手段对个体工商户开展“一站式”服务、“点对点”解决问题提供各类信息资源,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在进行走访、调研、服务的同时,要注重强化党建引领,提升专业市场、商圈、楼宇等重点领域非公党建工作水平,努力扩大个体工商户领域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动提高“两个覆盖”工作水平。
  (三)政策制定阶段(5月中旬前)。对口区级各部门要参照省、市、区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对现有政策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形成具有行业特色、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每个对口区级部门除落实对口市直部门政策措施外,要出台不少于两条以上的本级政策措施。我区要在承接市级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出台创新性举措。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原则,本区在市直各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在辖区内个体工商户数量较多的行业中选择3—5个相对集中的区域(专业市场、商圈等),先期开展政策精准推送、精准兑现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铺开。
  (四)政策落实阶段(11月底前)。各镇街和对口区级各部门要对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广泛宣传,持续做好政策兑现落实和纾困解难工作,确保政策红利真正、及时惠及个体工商户。
  (五)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总结共性问题,持续完善政策举措,加强部门会商和联动,建立问题解决和政策落实长效机制,推动服务个体工商户工作常态化开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绿园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护蔷薇’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口区级各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负总责,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护蔷薇’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监局,负责组织、调度、协调工作,对口区级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
  (二)强化督查督导。成立绿园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护蔷薇’春风行动”工作督查督导小组,对本区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督查督导机制建立、运行情况、行动中遍访问需、政策制定、落实兑现等情况,开展定期督查督导,推动工作优质高效开展,促进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制定本行动考核细则,并负责施行。
  绿园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护蔷薇’春风行动”工作督查督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对口区级各部门各选派一名同志作为督查督导小组成员,日常对口区级各部门督查督导小组成员负责沟通、布置、协调、落实对口市级部门各项政策措施,督查督导本部门“‘护蔷薇’春风行动”工作组织、落实、进度、宣传等各项工作;年底代表本部门参评“‘护蔷薇’春风行动”工作全年考核工作。“‘护蔷薇’春风行动”工作督查督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监局。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及对口区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市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工作综合性平台等载体,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个体工商户对政策的知晓度;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组织新闻媒体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和巡回报道,持续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良好氛围。每个镇街及对口区级各部门每月至少报送一件以上的信息通稿。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印发
  (共印2份)